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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綁架了國網公司上千萬臺智能電表的招標?

發布時間:2010-12-3 09:36    發布者:yan3388764
關鍵詞: 智能電表
2010-03-30 老杳

身處半導體行業,總會有意無意領略到不同行業的風采,近期國家電網1300萬臺智能電表轟轟烈烈的招標雖然暫時無法被最終用戶老百姓關注,不過其中的游戲規則已經令智能電表的參與廠商叫苦不迭。

大力發展智能電表本是利國利民之舉,不過此次國家1300萬智能電表特別是600萬載波表的招標卻令人無法讀懂,據說國家電網為了保證智能電表的互聯互通,此次招標特意指定了載波信號的中心頻率,如果說為了互聯互通強行指定載波芯片中心頻率還可以牽強解釋,因為指定載波芯片中心頻率后便意味著已經指定載波芯片的提供商,沒想到在次基礎上國家電網在招標前又分別指定了已經入圍五家載波芯片提供商的市場份額,也就是說在招標前每家載波公司已經擁有了明確的招標數量。

作為智能電表的核心芯片,一旦載波芯片被指定,對于智能電表廠商將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要想進行投標,智能電表公司只能與某家或多家載波芯片公司合作,因為已經確定了招標市場份額,載波芯片公司在招標之前也便已經擁有了定價權,所謂的招標其實已經淪為智能電表公司價格的惡性競爭,智能電表招標尚未開展,整個招標已經被某些利益集團綁架。

其實發生在此次智能電表指標過程中令人費解之處還不止載波芯片中心頻率的制定,更備受爭議的是智能電表安全芯片(ESAM,嵌入式安全模塊)的壟斷現象,北京融通高科去年5月份與中電華大電子設計有限公司開始聯合設計帶有國密SM1算法的安全芯片,而同方、復旦微電子、大唐直到開始今年第一輪招標后才陸續獲得授權,要想跟進智能電網推出相應安全芯片至少需要數月,而北京融通高科及作為載波芯片提供商的北京福星曉程與國網公司電科院的關系業界幾乎無人不曉,可以說國網公司電科院這種既做運動員又做中標裁判員的做法在招標之前已經令招標本身沒有公平可言。

有了這樣招標的游戲規則,各電表公司為了爭取訂單,就需要先花錢購買ESAM或者載波芯片自相殘殺,等待資金消耗殆盡,最后期待國網開恩結清中標電表的資金。

此外此次智能電表還有一個致命的問題便是國際電網公司并在招標書中并沒有要求表廠提供服務費用,也就是說一旦電表拿回中標資金,很可能導致國網公司招標的電表無人服務的窘境,同時在招標過程中也很容易導致大小投標公司價格混亂的難題,小公司為了中標可能舍去后期服務費用以保證中標。

國家電網大力發展智能電表,打造智能電網。本身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在國家級進行統一招標,能夠保留技術實力強、制造能力強的企業,清理腐敗,這些都是非常有益的。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一些我們不愿意看到的情況 – 例如某些產品專營,指定產品等等,使得智能電網的核心通訊技術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制約,一些先進的通訊技術不能得到有效的試點和推廣, 利益集團通過利益尋租或者體制優勢來控制市場。 有能力投入研發的團隊(例如廣大新的載波芯片公司或者電表制造企業)無法獲得市場從而不能推動技術的進步。 在封閉、有限的范圍內進行技術討論和開發、試點,將一切有競爭能力的團隊關在大門外。 這樣的發展思路,不知道是否能夠良性推動智能電表的發展?

智能電表最終買單者是廣大的電力用戶(也就是老百姓),電力系統2月份是巨額虧損的。智能電表項目上得這么快,大的電表公司都對載波通訊有嚴重的質疑(第二輪招標過程中大公司的載波電表報價普遍偏高)。之前類似于某些區域市場載波公司綁架電表公司的行為(綁架的概念:電表公司并不認同載波公司的技術,但是由于電力系統指定,被迫購買)終于上升到國家電網級別,智能電表招標真的能夠為消費者帶來利益嗎?(作者,老杳)

附:一位業內人士對國家智能電表招標的不解

此部分內容來自一位業內人士發給老杳的郵件,作為業內人士這位熱心的朋友即使作為既得利益者依然為此次招標中出現的不公感到憤慨,老杳談不上認同他的觀點,發在這里供大家分享:

老杳,你好,

自2008年10月份國家電網就智能電表項目的發展提出規劃,并指出載波技術是智能電網的核心發展技術以后,載波技術的發展在中國迎來了春天。

國網智能電表第二輪招標,在涉及載波通訊的標段中,出現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備注了載波的中心頻率。

眾所周知,目前不論是國家標準,還是電力部標準,由于目前國內并無得到多方認可的載波通訊技術,因此目前對載波的波段要求僅僅為500kHz以內。而目前國內的多家載波方案供應商的中心頻率并不相同,一旦指定中心頻率,事實上就已經是指定了所采購的載波芯片。

第一個問題:為什么要限制中心頻率?

2010年1月份,國網公司要求各省公司上報載波的中心頻率,據稱其目的是方便后續電表和采集器,集中器聯調。 電表和 集中器是分開招標的。而目前在各省公司,會出現各種電表混裝的情況,例如:某個小區,它可能有大量的485電表,也會安裝大量的載波電表,485電表通過采集器和集中器連接,載波電表則直接和集中器通訊。 他們希望在同一個小區,采集器和電表使用同一個集中器。目前載波技術各家都不同,所以限制中心頻點之后,就可以采取同一家載波芯片供應商的產品,這樣在后續應用中互聯互通將不成問題。

也就是說,電力公司有這樣一個誤讀:

采取指定中心頻點的載波芯片(或者說是同一家載波芯片供應商的載波芯片),后續就算是不同供應商制造的成品(電表,采集器,集中器),互相之間可以實現互聯互通。

指定中心頻點真正的原因是這個嗎? 指定中心頻點只會限制投標廠家(不論是電表公司也好,采集器集中器設備公司也好)的選擇范圍,使得他們不能選擇他們認為最合適的產品。但是到最終產品質量是由他們來負責的。 如果是投標廠家來選擇,他們一定不希望電力公司指定中心頻點,而允許他們自由發揮。 很多電表公司已經成立了自己的載波事業部,展開多種載波技術的研究。 而中心頻點一指定,將意味著他們的投入打水漂。 但是電力公司為什么要指定中心頻點呢? 目前這個問題可以得到3個方面的解釋:

    l 如前所述, 電力公司認為這樣的話不同的生產廠家制造的電表或者通訊設備之間將實現互聯互通

    l 電力公司打算自己制造載波芯片,選擇的中心頻點是規定的那幾個頻點

    l 電力公司的某些核心人員有私心,指定中心頻點后可以實現利益分贓。

目前看,由于是各省公司來指定中心頻點,因此,如果是利益尋租行為, 則利益尋租發生在各省公司。 事實上在各省指定中心頻點的過程中,不容易回避利益尋租的情況。從招標前各載波芯片公司和各省電力公司密切接觸,并非同各大電表制造企業密切接觸的事實就可以確知:載波公司公關的重點是電力公司而非電表制造企業。

電力公司打算自己制造載波芯片,這個不是傳聞而已經是事實。 實際上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中國電科院通信所已經高調宣布收購北京福星曉程公司。 曉程的芯片頻點目前看也是多個省份的指定中心頻點。 電科院是本次智能電表的檢測單位,通信所同時是這次載波測試的承擔單位。 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這個是事實而不是傳聞。

但是如果只是各省電力公司抑或國電公司的行為,并不能使得這個指定中心頻點直接推行。 真正使得中心頻點可以被指定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之前所敘述的:各省電力公司的領導認為,或者國電公司的領導,他們并非所有人都是利益獲得者,他們都通過了或者說沒有反對這個條款的原因,是他們都認為,對規定的地區指定了中心頻點以后,該地區的所有電表或者通訊設備,就算不是同一家的產品,互相之間都可以互聯互通。這個在智能電網推廣的過程中,是殊為關鍵的。

第二個問題:同一中心頻點的載波芯片制造的不同廠家的設備之間可以實現互聯互通嗎?

我們回答這個問題的過程,應該分為兩個小的問題:

同一中心頻點,采取相同調制方式的載波芯片是一家供應商的產品嗎?

答案是否定的。不同的載波芯片公司,可以實現同一中心頻點,相同的調制方式(例如BPSK)。舉例:

    l 東軟公司的產品,由于市場接受度高,因此出現了很多山寨版。 這些山寨版有的和東軟可以直接互聯互通,有的則不能互聯互通。

    l 同樣采取BPSK技術,瑞斯康, Echelon等可以采取相同的載波頻點,卻生產的是不同的載波芯片。

采取同一家載波芯片公司的不同廠家的設備之間可以實現互聯互通嗎?

答案繼續是否定的。最極端的例子,就是東軟的二代和三代芯片。 他們工作在同一頻點,相同的調制方式,但是由于組網方式發生了變化,因此他們之間都是不能互相通訊的。

大凡學過通訊的都知道,OSI七層通訊協議, 只有物理層和數據鏈路層一致的情況下,傳輸層或者路由層如果不一樣,互相之間就已經不能通訊了。 電表或者采集器,集中器中定義了路由層后的協議。 并未定義路由層。 那么,各家設備如果采取不同的傳輸層和路由層,就算采取相同的頻點和發射技術,互相之間怎么可能實現互聯互通呢?

目前, 東軟和鼎興的方案,他們因為本身沒有自己的芯片,因此他們提供的包含到路由層的方案,各家并不會單獨去發揮。 而曉程提供的芯片,卻有很多公司在這之上提供自己的路由方案。目前各家電表公司的載波電表的實現,大部分是直接購買載波的全套方案,不過是制造而已。 也有個別的,會自行研究路由。但是采集器和集中器公司,很多都是會自己研究路由,因為其核心技術,很多就發生在這方面。 有一些采取曉程芯片的采集器集中器公司,因為路由做得比曉程還好,因此采集器集中器做得比曉程還好,這個是事實。一旦在同一個小區, 中標的電表公司和集中器公司如果不同, 他們采取的載波芯片盡管一樣,路由方案萬一不同,則這些電表和集中器要互相通訊,可能性為零。

目前在通訊所對載波電表的測試中,僅僅測試了載波電表和抄控器之間的通訊,并不測試路由等性能。 眾所周之載波通訊如果沒有自動路由,效率將大打折扣。 那么,目前受過檢測的載波電表, 用什么方法才能證明可以后續和未來通過檢驗的集中器進行通訊呢? 特別是,有可能是很多家的集中器。除非所有載波廠家和所有集中器廠家采取的路由算法一致,才可能啊。

第三個問題:要實現互聯互通,載波公司和電表公司的合作應該是芯片級合作,還是模塊級合作?誰能夠對通訊的性能真正負責?

目前載波公司和電表公司,通常采取芯片級的合作。 但是,如果要實現電力公司的企圖,那么,這種合作是芯片級的合適呢?還是模塊級的?

答案已經非常明顯了。 只有模塊級的載波合作, 不同供應商之間的電表,集中器才能互聯互通。也就是說,電表公司,集中器公司,都必須采取同一方案的載波模塊(涵蓋物理層,數據鏈路層,傳輸層,網絡層等),互相之間才能互聯互通。

當然是提供載波模塊的公司,才能對通訊的性能真正負責。

第四個問題:如果載波公司和電表公司之間的合作是載波模塊級合作, 那么載波模塊是否應該和采集器,集中器一起,獨立招標?

如果載波公司和電表公司之間的合作是載波模塊級合作,那么電表公司將無需對表的通訊功能負責。 (也沒有能力對通訊功能負責)。

那么,是不是應該將載波模塊從載波表中剝離才對呢?

而且,目前的載波表的驗收,是由表公司來對通訊整體負責。如果載波模塊和采集器,集中器一起獨立招標,是否可以更好地完成產品的服務呢?

四方游戲規則

在整個游戲中,有四方:電力公司,采集器以及集中器供應商,電表制造廠家,載波公司

1)電力公司認為,集中器的供應商應該對整體通訊負責。問題是,你指定中心頻點了。 集中器供應商也只能購買某家的載波芯片。一旦不通,如果是采集器和集中器的模式還好說。 如果是電表和集中器不通,這個就麻煩大了。集中器公司可以埋怨電表公司。說他們有問題。電表公司也可以死不承認,說你自己集中器有問題。和我有什么相干。實際上,這個不通,確實有可能是集中器的問題,也可能是電表的問題,當然,也可能是載波方案的問題。是前兩者都還好說,總還找得到中標的人,他們總還有錢在電力公司押著。 問題的焦點是,十之八九問題可能是出在載波方案上。 而載波方案是你電力公司指定的。到時電力公司就算不穩定不成功,也得驗收通過。 因為自己指定了哈。所以,電力公司到最后一定是協調電表公司和集中器公司扯皮, 到最后自己打自己巴掌,認定很成功,驗收通過。

2)集中器公司認為,電力公司指定了載波芯片。 他一定會努力完成數據的存儲和轉發,同時也努力地完成采集器和集中器之間的通訊(為了拿到自己的錢)。 但是,他不能選擇他最想要的載波芯片和路由方案,他還居然要考慮和他不認識的載波電表之間的互聯互通,他心里相當不爽。自己的優勢做不出來,成本要被載波公司切掉一大刀, 氣憤啊。

3)電表公司認為,集中器公司將對整體通訊負責。 所以不投標集中器就可以了:) 安全起見,也就不采用自己研發的載波芯片和路由方案了(客戶都指定頻點了)。反正載波不通, 集中器公司去負責。 扯皮? 電力公司指定的載波方案撒。 不管了。

4)載波公司。 載波公司是非常爽的。 在整個招標過程中,他們沒有出現,他們不需要去向電力公司收錢,因為他們不參加招投標。 他們既不參加電表,也不參加采集器,集中器的招投標。 他們也就出現在招標技術標準里面,把自己寫進去就可以了。 然后,不管電表廠家還是采集器集中器廠家有沒有收到錢,有沒有通過驗收,載波公司是要先把錢收到口袋里面的。 至于聯調的時候不通, 反正不影響自己的收入啊(錢都已經收到了)。 那些電表公司和采集器集中器公司急得跳腳?這有什么關系。 反正電力公司那邊打點到位就可以了。 服務? 那是電表公司和采集器集中器公司的事情啊,我們只是提供了載波芯片嘛,對吧。載波公司唯一不爽的,是電力公司居然不把自己寫進指定。 要鬼子偷偷地進村,打槍的不要,事先悄悄秘密地把指定做完(這個又不是通過招投標完成的)。只有這種情況是不爽的:競爭對手已經把電力局搞定了,自己沒有搞定。 那真是相當的不爽。

如果我來選擇自己的定位,我要么選擇電力公司(可以收錢),要么選擇載波公司(也可以收錢)。我絕對不選擇電表公司或者采集器集中器公司。這后兩者第一完全墮落為制造業,第二,還需要先給錢出去,而且還不少, 然后還要慢慢等,把各位伺候好了,才可能收到自己的錢。

最近流傳電表行業的故事,是建議大家去做山寨版東軟或者鼎興。 某小作坊已經把東軟的破譯了。 不論是物理層或者協議棧都OK。 而且還互聯互通。 做生意要做到這個份上,也是被國家電網公司逼的。有那么多新的載波技術不研究,非要去克隆, 這可不是被逼急了。

結論:載波公司掙錢,電表公司買單?

智能電表的商業模式是:電表,采集器,集中器獨立招標。要供產品一段時間以后(最少要驗收通過吧), 才能分批結清貨款。 但是載波芯片通常要現款現貨。目前在第二輪投標中,電表利潤已經低到每個表只有幾塊錢人民幣(百分之幾的利潤),而載波模塊卻有百分之幾十的毛利。這樣,就出現了每個單位電表 電表公司毛利極低,資金壓力非常大,但是還需要現款先購買載波模塊,(大約占總成本20%-30%左右),并且還要承擔后續服務的情況。 不知道有哪些電表公司愿意這樣來買單?

國家電力公司有沒有想過,這樣的游戲規則是否公平?

一位身處智能電表行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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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d 發表于 2011-1-11 14:34:43
悲哀
nevinwu 發表于 2011-1-14 14:59:51
智能電表行業不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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